无障碍规划

储藏间

(1)门附近应留出可存放轮椅的地方(折叠或不折叠);

(2)各种物品的存贮空间架子、衣室内轨条、碗柜和抽屉的高度和延伸范围应在坐轮椅者通达到的范围之内;

(3)在贮藏室最下边应提供凹形底座,供坐轮椅者放脚休息;

(4)碗柜和抽屉的拉手应采取那种很容易被那些手上抓握和推拉力气有限的人使用的形式;

(5)在居住区的公共设施内应为每一个使用者提供能上锁的抽屉;

(6)冰箱应在适当位置,以便坐轮椅者易于使用;

(7)为使坐在轮椅上的人能打开碗柜和冰箱的门,应留出他们可以完成这些操作所需的地面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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