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规划

小路与走廊

(1)小路和走廊的宽度应足以使轮椅通过;

(2)如果走廊的宽度小于1500mm(此数据为满足轮椅调头所需的最小空间),那么应在适当的位置留出调头区;

(3)小路和走廊的表面处理应参照“地面和地板面”一节的有关规定;

(4)路和走廊必须足够轮椅行驶宽度(至少1200毫米宽)。


两个轮椅并行最小净宽


对内部走廊的尺寸要求


轮椅绕过障碍物时所需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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