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规划

通讯系统

(1)电话亭附近应能使坐轮椅者并排或前后次序打电话;

(2)亭子的门及固定的椅子不应阻止轮椅的进出,电话亭内可用折叠椅代替固定坐椅;

(3)电话的最高部分不应超出坐着打电话的人所能触及的范围;

(4)电话下面应留出放膝盖的地方;

(5)电话应有按钮控制器;

(6)应提供电话机和手持话筒之间连接的长电话线;

(7)特别推荐电话应用“免提”接收器 。

为耳聋人提供的通讯设备(TDD):

(1)为耳聋人提供通讯服务的设施应建在收费电话旁边;

(2)TDD应用“TDD”符号标识;

(3)收费电话应有助听装置;

(4)收费电话应可对音量进行控制;

(5)可视提示装置应安装在办公室、工地、宾馆客房和家中,以提示听力有缺陷的人去接听电话。

助听器:

(1)人群会集的地方,会场、会议室应给听力有欠缺的人提供;

(2)商场内应有各种助听系统出售,不可声音感应环行线、射高频系统、红外线发射装置;

(3)在以下地点应提供助听器;

--戏院、音乐厅、礼堂、体育场和其他文化活动场所;

--博物馆、画廊及其他公共展示场所;

--动物园和游乐园。

传真机:

传真机对听力差的人来说是一个可用的通讯工具,应在邮局、商业区、公共场所和家里很容易地使用这个工具。

手语解释:

应给手语翻译者提供适宜的灯光和抬高了的讲台及耳机。

盲文:

(1)在经常有盲人出现的地方应有盲文符号或是使用凸起的字;

(2)文字或符号以及所有的背景应是不刺眼的,且应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

(3)应安装“通话联络信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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