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规划
通讯系统
(1)电话亭附近应能使坐轮椅者并排或前后次序打电话;
(2)亭子的门及固定的椅子不应阻止轮椅的进出,电话亭内可用折叠椅代替固定坐椅;
(3)电话的最高部分不应超出坐着打电话的人所能触及的范围;
(4)电话下面应留出放膝盖的地方;
(5)电话应有按钮控制器;
(6)应提供电话机和手持话筒之间连接的长电话线;
(7)特别推荐电话应用“免提”接收器 。
为耳聋人提供的通讯设备(TDD):
(1)为耳聋人提供通讯服务的设施应建在收费电话旁边;
(2)TDD应用“TDD”符号标识;
(3)收费电话应有助听装置;
(4)收费电话应可对音量进行控制;
(5)可视提示装置应安装在办公室、工地、宾馆客房和家中,以提示听力有缺陷的人去接听电话。
助听器:
(1)人群会集的地方,会场、会议室应给听力有欠缺的人提供;
(2)商场内应有各种助听系统出售,不可声音感应环行线、射高频系统、红外线发射装置;
(3)在以下地点应提供助听器;
--戏院、音乐厅、礼堂、体育场和其他文化活动场所;
--博物馆、画廊及其他公共展示场所;
--动物园和游乐园。
传真机:
传真机对听力差的人来说是一个可用的通讯工具,应在邮局、商业区、公共场所和家里很容易地使用这个工具。
手语解释:
应给手语翻译者提供适宜的灯光和抬高了的讲台及耳机。
盲文:
(1)在经常有盲人出现的地方应有盲文符号或是使用凸起的字;
(2)文字或符号以及所有的背景应是不刺眼的,且应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
(3)应安装“通话联络信号”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