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十八非政府组织,联手解析残障法令

业律师林家珍希望国会早日通过1997年开始草拟的残障人法案, 以弥补现有法令的不足。

  她说,至今为止沒有一个法令能够有效及完善的为残障人士提供保障。即使1996年大马教育法令(特 别教育)第97条文,更是抹煞了残障人士受教育的机会。多年来投入於争取残障人福利工作的林家珍说,该法案是保障残障人的福利、免受歧视及获得公平机会的最完整法令。她希望该法案也可以唤起人民对残障人士融入社会的醒觉。她说,事实上,最重要的是让残障人士可以愈早接受教育与治疗,以便可以让他们更早学会自立。

 林家珍律师表示:我国政府应该提供更完善的残障法令,以确保有关人士不会受到边沿化。

现有法令抹煞机会

  她说,现有的法令或条例都 抹煞了残障人士的的种种机会,如政府设有1%的固打,让残障人士可以在政府机构工作、残障人士必须在薪水少过于300元时才可以获得200元的福利部津贴、地方政府的建筑物条例也没有强制为残障人士提供残障友的环境。她在今日召集槟州18个非政府组织的残障人士共同 解析草似中的残障人法案的会议上,这么说。槟州的多个不同残障组织也将在 解析该法案后,把他们的意见反映给草似该法案的吉隆坡残障组织。她也说,在残障人士的福利上,政府应该提供拨款来保障残障人士的种种福利。而不是由非政府组织或人民自己去筹款来保障自己。在1月13日,吉隆坡的多个残障组织也会再召开会议,共同商讨不断改善的法案。

修改残障人士法令

  林家珍律师指出,为了确保残障人士法令获得进一步的实踐,我国政府应提供更全面化的援助予残障者,以避免残障者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林氏是于今早受邀出席残障人法令说明会上如是披露。参与会者包括来自不同的13个残障团体。她称,我国现有的残障人士法令还不足于保护残障者,因此来自不同的残障人协会吁请政府在这方面应给予全面的协助,以便可以重新修改有关法令,同时也应让公众人士对残障人所面对的困境提高警惕。

林律师表示,这次受邀主讲由上述团体所举办的法令说明会,主要是希望能够综合不同的意见,以便使到这项修正法令可以获得官方的关注及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完美的生活方式,毕竟唯有通过法令才能更有效的保障他们获得教育及其它的权益。她希望通过这次的法令说明会,能够吸引更多有心人参与并集思广益,以拟定一份更惠及大多数残障人的法令。

她称,残障者最需要的是让他们学习如何独立的生活,同时政府也应在这方面提供更多的的无障碍措施,以便残障者可以享受到应有的福利。林律师说,这项草拟法令主要是为了确保我国的残障者在社会上获得与正常人平等的对待,同时也希望公众人士能够以正常人的眼光来看待残障人士,以使到他们无论是在生活或就业方面皆能获得平等的机会。

针对有关的法令,来自不同的残障人组织代表互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林家珍律师与槟州18个非政府组织一起解析草似中的残障人士法案。

 

(原文取自光华日报及光明日报)